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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貿新聞- 臺星經濟伙伴協定ASTEP,於103年4月19日生效

 

我國與新加坡於102年11月7日簽署的「新加坡與臺灣、澎湖、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夥伴協定」
(Agreement between Singapore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, Penghu,
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Partnership,簡稱ASTEP)於103年4月19日生效。

新加坡是我國第5大貿易夥伴,第4大出口市場,去年雙邊貿易額約達281億美元。
依據我方研究結果顯示,ASTEP生效並執行15年期滿後,將使我國GDP增加7.01億美元,
總產值部分則可成長新臺幣約421億元,增加6,154就業機會,對我整體經濟發展具有正面效益。




臺星ASTEP關稅減讓情形


一、我方貨品關稅減讓情形

(一)農業產品

我國8,928項產品中,爭取到617項農業產品於協定生效後不須立即降為零關稅(詳附件1),其中包括分5年、10年或15年降為免稅的571項產品,分5年等幅調降20%的6項菸品,以及排除降稅的40項產品[包括稻米、鹿茸、液態乳、大蒜、去殼花生、紅豆、鳳梨、芒果、椰子、桂圓、乾香菇、乾金針、其他精製糖(砂糖)等]。

(二)工業產品

本次談判爭取到897項工業產品於協定生效後不須立即降為零關稅(詳附件2),其中包括分5年降為免稅的357項產品及分10年降為免稅的540項產品。

※詳見我方關稅減讓清單(HS2012)總表


二、星方貨品關稅降稅情形

經查星方關稅減讓清單(HS2012),目前僅6項酒類產品非零關稅,協定生效後,全部立即降為零關稅(詳附件3)。


*備註:

1.經洽財政部關務署獲告,目前(2013年)我國進口關稅平均名目稅率(即以稅則8位碼共8726項產品之稅率加總,再除以8726項而得)如下:

(1) 所有產品:5.8%

(2) 農產品:13.85%

(3) 工業產品:4.23%


2.經查WTO網站會員檔案,新加坡於2012年的進口關稅執行稅率如下:

(1) 所有產品:0.2%(約束關稅:10.2%)

(2) 農產品:1.4%(約束關稅:26.5%)

(3) 工業產品:0%(約束關稅:6.4%)

 

 

更多臺星經濟伙伴協定內容請參考: ASTEP 臺星經濟伙伴協定網站

訊息轉載自:台灣經貿網